4月15日,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《“医保病理云索引”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 《医保病理云数据集(征求意见稿)》,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建议,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18:00。
这是继医保影像云之后,国家层面在医疗数据标准化领域的又一重磅动作,直指病理检查数据标识混乱、跨院难互通、全流程难追溯等行业痛点。

| 方案原则
病理检查作为临床诊断的“金标准”,是疾病确诊、治疗方案制定、医保结算审核的核心依据。
本次方案牢牢遵循流程贯通、要素唯一、标准统一、便于追溯的总体原则,围绕病理检查 “送检- 制备-诊断-出具报告-共享” 全流程,全面覆盖门诊、住院等全场景病理检查需求。
最终目标是达成病理检查数据患者本人可阅、医疗机构可调、医保部门可核,打通患者、医院、医保三方的数据流通壁垒,告别病理数据“各自为战”的局面。
| 核心架构
本次发布的两份文件互为支撑、协同运行,一套管唯一标识,一套管数据规范。
1. 医保病理云索引
作为数字病理资料的唯一标识,该索引由8个码段构成、总长度78位,涵盖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、就诊类型、病理申请单号、病理号、申请时间、检查机构代码、病理申请类别八大核心要素,覆盖门诊、住院等全场景病理检查需求,实现每次病理检查一码唯一、全程可溯,成为数字病理资料的“数字身份证”。

▲ 图源:国家医保局
2. 医保病理云数据集
数据集以 “1个主表+3个子表” 为架构,以病理检查索引号为核心关联字段,搭建了完整的病理数据采集体系。
其中主表完整覆盖患者基础信息、病理申请、检查结果、会诊信息、报告信息、备注等全流程核心数据;
3 张子表分别为:玻片信息表(记录玻片编号、扫描设备、影像访问 / 下载链接)、病理疾病诊断信息表(关联 ICD-10/ICD-O 诊断编码)、费用明细关联信息表(对接医保结算费用)。
同时配套标准化数据字典,明确了各项数据的类型、长度、字典规范,统一证件类型、就诊类型、病理申请类别等数据口径,让不同医院、不同系统的病理数据真正实现“同标准、可互通”,为智慧医院数据互联互通打下坚实基础。

▲ 图源:国家医保局
| 相关举措
此次医保病理云标准化举措,与之前的多项医保数字化建设工作高度协同、环环相扣。
其一,与《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(试行)》形成闭环,价格指南明确病理服务收费规范,病理云标准则为数字化病理检查、医保结算审核提供数据支撑,实现 “收费合规 + 数据合规” 双向统一;
其二,与个人医保云深度联动,标准化病理数据作为核心诊疗依据,将汇入个人医保云健康档案,支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,助力患者便捷查阅、跨院结果互认;
其三,与医保影像云构成医技数据云化 “双子星”,二者采用同源建设逻辑,共同搭建医保医技数据统一底座,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。
| 行业价值
◆对患者:病理数据云端留存、一键可查,跨院就诊可减少重复检查,减负增效;
◆对医院:统一标准简化病理科数字化改造,远程会诊、数据共享更顺畅,契合智慧医院建设刚需;
◆对医保:数据全流程可核可溯,助力基金精准监管,切实守护参保人权益。
病理数据是智慧医院数字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此次医保病理云相关标准公开征求意见,标志着我国医疗病理数据标准化建设迈入规范化新阶段,也将为智慧医院病理科数字化改造、数据互通提供明确方向,值得行业重点关注。
「信息来源」
◆国家医保局公开征集《“医保病理云索引”方案》《医保病理云数据集》意见:
https://www.nhsa.gov.cn/art/2026/4/15/art_113_20225.html
— END —

发表评论
登录
手机
验证码
手机/邮箱/用户名
密码
立即登录即可访问所有OFweek服务
还不是会员?免费注册
忘记密码其他方式
请输入评论内容...
请输入评论/评论长度6~500个字
暂无评论
暂无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