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疾控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《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规范(2026版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。
传染病防治是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防线,2010年出台的《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》曾为基层监督执法提供了重要实务指南。
但随着近年我国公共卫生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,多部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制修订,再加上机构改革后职能分工的调整,原有规范已难以适配当下的工作需求。
在此背景下,三部门联合修订出台《规范》,全文共四章二十八条,明确监督执法的对象为医疗机构、疾控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三类医疗卫生机构,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、疾控和中医药部门负责辖区内相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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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,第二章作为核心内容,分六节对预防接种,疫情监测、报告和预警,疫情控制,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,医疗废物处置,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六大关键领域,逐一明确监督执法内容和对应的检查方法,让监督执法工作有章可循、有据可依。
1、预防接种
聚焦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、疫苗全流程管理、接种规范及异常反应处置,要求疫苗采购、冷链储运、接种操作等环节记录完整可查,落实 “三查七对一验证” 等核心要求。
2、疫情监测、报告和预警
明确疫情报告管理制度、报告质量控制要求,严禁瞒报、谎报、缓报、漏报,要求疾控机构做好风险评估,医疗机构、采供血机构落实专兼职报告人员配置与设备正常运转。
3、疫情控制
对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、感染性疾病科设置、人员防护、隔离措施提出要求,同时明确疾控机构的流调、实验室检测、技术指导等核心职责。
4、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
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消毒管理体系,落实人员培训、医疗用品灭菌、消毒效果检测等工作,重点科室需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。
5、医疗废物处置
覆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、转运、贮存、处置全流程,要求做好人员防护与培训,医疗污水、传染病患者排泄物需规范消毒,相关记录与凭证完整。
6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
对实验室资质、人员持证上岗、菌(毒)种全流程管理、实验档案保存等提出严格要求,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需严格履行审批与备案程序。
针对每一类监督内容,《规范》均明确了对应的检查方法,以 “核查记录、现场检查、资料核验” 等方式,确保监督执法的可操作性,这也要求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的开展需实现流程化、数据化、可追溯化。

除了明确监督执法内容,《规范》在第三章监督执法要求中提出了多项创新举措和硬性规定:
落实行政执法回避原则,疾控机构作为被检查对象不得由本单位执法人员检查;将监督执法结果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、校验、等级评审挂钩,强化结果运用;
同时鼓励各级疾控部门探索人工智能、信用分类分级等技术手段,创新监督执法方式,推行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模式。
这意味着未来传染病防治监督将逐步向数字化、智能化转型,核心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全流程可追溯、全环节可监控、全数据可核查,实践中可参考以下三方面发力:
1、打造智慧化全流程记录体系
针对疫苗冷链储运、疫情报告、消毒隔离、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,搭建智能管理系统。
比如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疫苗冷链温度的实时监测与数据自动记录,通过智能填报系统实现传染病报告卡的标准化、数字化提交,让各项工作记录可查、可核、可追溯,贴合监督执法的资料核查要求。
2、落地实验室生物安全智慧管控
针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,搭建智能门禁、菌(毒)种智能溯源系统,实现实验人员、实验活动、菌(毒)种流转的全流程监控,同时通过数字化系统实现实验档案的规范化保存与管理,落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的审批与备案流程数字化。
3、实现防疫相关工作的智能预警与管理
依托医院的智慧医疗平台,搭建疫情监测智能预警系统,实现传染病病例的早期识别与上报;
同时搭建消毒效果、医疗污水检测数据的数字化管理模块,让检测结果、整改记录实时更新,提升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。
传染病防治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屏障,而智慧化技术则是提升防控效能的关键支撑。
「信息来源:国家疾控局」
◆关于印发《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规范(2026版)》的通知:
https://www.ndcpa.gov.cn/jbkzzx/c100014/common/content/content_203335153641315123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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