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公安部、民政部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五部门印发国卫规划发〔2026〕5号《关于加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和电子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对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的管理、签发、信息上报与部门分工作出全面统一规范,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版死亡证明,2027年1月1日逐步实现纸质版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。
这是落实“身后一件事”便民化、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,也是我国人口健康管理数字化升级的关键一步。

| 政策背景
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是明确居民死亡水平、死因规律,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工作,也是户籍注销、殡葬服务等人口管理的重要凭证。
自2013年相关文件实施以来,我国死亡医学证明管理取得显著进展,但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标准不统一、流程繁琐等问题:
纸质证明易丢失、补办流程复杂,跨部门信息共享不畅导致群众“多跑腿”,数据采集不规范影响人口健康政策制定的科学性。
在此背景下,五部门联合出台新政,既是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要求,也是通过标准化、电子化、协同化手段,提升公共服务效率、保障群众办事便利、强化人口健康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,真正让“身后事”实现“规范办、便捷办、放心办”。
| 整体结构&更新内容
本次《通知》全文共分为五大部分+四项附件,系统覆盖死亡证明全生命周期管理,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实现多项重要更新:
1、证明管理
统一全国死亡证明样式、编码规则、签发主体,其中编码方式以公民身份号码为主、其他证件号码为辅;
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版本。
2、签发流程
细化院内、院外、境外死亡、非正常死亡等不同场景的签发流程,明确申领人、代办、补发、换发规则,且死因已明确的正常死亡需在1日内签发,大幅提升办理效率。

3、使用规范
明确死亡证明各联用途、保存要求与使用场景,群众可凭电子证照直接办理户籍注销、遗体火化,无需重复提交材料。
4、信息报告
建立统一上报、部门共享、数据校核、统计应用四位一体的数据管理机制,依托省统筹智慧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,确保数据权威、准确、及时。
5、职责分工
厘清卫健、公安、民政等部门在信息库建设、数据校核等方面的职责,形成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,强化责任落实与长效保障。
此外,《通知》附带四项标准化附件,包括居民死亡证明电子证照、纸质版、办理委托书、申报单,为政策落地提供统一模板支撑。

相较于旧规,本次政策最核心的更新集中在三点:
一是全国统一死亡证明格式与编码,实现标准化;二是全面推行电子证照,明确2027年起逐步实现纸电同步签发;
三是建立分级时效的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校核机制,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民政部在7个工作日内,将全国居民死亡信息推送至公安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,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7个工作日内将数据基准校核和多源校核结果反馈至各共建部门,提升数据准确性。
从智慧医院建设角度看,本次政策提出明确落地要求:
医院需完成信息系统字段改造以适配全国统一编码规则,依托区域智慧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证照自动上报、跨部门数据互通,同时完善电子签章、电子档案管理功能,筑牢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防线,为“身后一件事”数字化提供底层支撑。

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管理政策的出台,既是民生服务的提质升级,也是人口健康数据治理体系的完善。
随着2026年7月1日新版证明正式启用,死亡证明办理将更加规范、高效、便民,也为医疗数字化、政务协同化提供了新的实践场景。
「信息来源: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」
关于加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和电子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:
https://www.nhc.gov.cn/guihuaxxs/c100133/202602/9daacc59b8494be99a04e1b1fcc69247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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